最高法發(fā)布意見明確——
拆封查驗商品不影響七天無理由退貨
本報北京1月3日電 (記者倪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fā)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法民一庭負責人介紹,《意見》從四方面提出30條具體服務保障舉措,從消費端、生產經營端、市場秩序三方面入手,增強消費信心,提升消費意愿。
《意見》明確,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因快遞人員擅自使用快遞商品、違規(guī)打開快遞包裝、暴力分揀快遞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導致快遞商品丟失、毀損,消費者請求賠償損失,快遞服務提供者依據免責條款提出免責抗辯的,人民法院對其抗辯不予支持。《意見》還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依法整治消費領域“霸王條款”。嚴格保護依法成立生效的房屋買賣合同,依法治理哄抬物價、收取高額快遞費用導致合同顯失公平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 人民日報 》( 2023年01月04日 11 版)